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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安东院长一行到永寿法院调研
作者:陈娥 图/王涛  发布时间:2010-05-17 09:13:23 打印 字号: | |
  • 安院长在永寿法院检查调研
  • 调研会现场
  5月1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安东一行冒雨前来永寿法院调研。咸阳中院副院长韩振习、永寿县县委书记李志坚、永寿县政法委书记张怀星等相关领导陪同检查指导。

  安院长在永寿法院院长苏俊的带领下对该院立案庭、审判大庭、档案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场所做了详细检查。随后,参加了永寿法院召集的各界代表座谈会。应邀参加座谈会的永寿县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学校代表、社区代表、企业界代表、陪审员代表、执行案件申请人代表、被执行人等13位各界代表在座谈会上积极发言,从各自的立场发表了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并中肯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如,通过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通过巡回办案、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好司法权威;通过公正执法,增强法院抗干扰的能力;希望法院和社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在总结审判工作“五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审判工作新机制,使“五进”活动健康开展,成为陕西法院的特色;建立基层法官定期疗养制度,缓解法官压力,等。安东院长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都很好,省法院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全省法院工作的着力点,促进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院长指出,永寿法院工作做的好,班子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得当,队伍建设搞得好,干警精神饱满,连续多年没有一起违法违纪问题出现;案件审判质量高,调解工作做的好,最重要的是群众感到满意。尤其是‘五进’活动搞得非常扎实,通过活动的开展,解决了一大批疑难案件,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深得民心,应该继续努力。

  安院长对还讲了五点意见。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塑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要坚持阳光司法,推进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有效性,要与时俱进,“五进”活动就是最典型的创新;要坚持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管理的关键是落实,制度落不到实处是不行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能只是一个口号,管理就是抓细节、抓具体,细节抓住了,管理就到位了。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