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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妙笔巧断聋哑人离婚案
作者:王蕾  发布时间:2010-05-17 08:49:20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三原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原、被告均系聋哑人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纸笔交流使双方心平气和的走出了法院。

  原告李长庆(化名)与被告赵小丽(化名)于2005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日常生活中双方只能用手语交流,婚后家庭矛盾和生活琐事导致二人感情不和,经常进行无声的“争吵”,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后由于双方均为聋哑人沟通存在诸多不便,二人又表示不愿意聘请手语翻译参加诉讼,审理工作存在较大难度。经了解,双方均能进行文字书写,可通过纸笔进行书面交流,2010年5月10日下午,原、被告共同来院表示双方对婚姻进行了慎重考虑,并希望法院通过调解来解决其婚姻家庭问题。为了解双方真实意图,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用纸笔给双方释明法律与其交流沟通,由于书写速度相对较慢,整个调解过程历时近4个小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双方婚姻、孩子抚养等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