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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聊天起歹心 数罪并罚领徒刑
作者:陈芳妮  发布时间:2010-05-05 16:41:39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盗窃案。被告人侯小明(化名)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7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侯小明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被害人朱莉(化名),得知朱莉经济情况不错后,侯小明遂谎称自己名叫刘建,系咸阳机场安监科科长,已和妻子离异,两人见面后,侯表示要和朱谈恋爱,并博取朱的好感。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在此后直至2009年11月份的几个月里,侯编造有急事、父亲病重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从朱处骗走现金共计约13000元。并趁朱不注意,从其家中偷走现金共计2500余元、三星牌手机两部及农业银行存折一张(因其无身份证未将存折内现金取走)。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侯小明退赔被害人朱莉部分损失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共计13000元,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盗窃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