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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进农村 司法暖民心
作者:张 丹  发布时间:2010-05-05 16:37:51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秦都区法院陈杨法庭在秦都区钓台街道办事处杨老虎寨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携卷进村,邀请了原告的两位邻居及被告的一位亲属旁听了调解的全过程。在调解中,由于双方在彩礼的返还问题上僵持不下。针对此问题,法官耐心的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并从农村习俗的角度深入浅出地做调解工作。通过原告的两位邻居和被告的亲属参与调解,最后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就调解工作进农村,征询了原告的邻居及被告的亲属,他们认为,法院进农村办案,邀请亲属、村民参与,有利于消除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能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化解矛盾,拉近群众和法官距离,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温暖了民心,减轻群众的诉累。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张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