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4月26日下午,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将法庭设在辖区的双照中学,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该校200余名师生现场参与旁听。
该案被告人唐家辉、张宝辉、张重阳、李鹏鹏于2009年12月21日至29日期间在咸阳市一号桥、秦都区镐京学院附近,多次持刀威胁抢劫手机、银行卡、现金等物。其中,唐家辉抢劫作案三次,抢劫财物总价值2042元,张宝辉、张重阳抢劫作案二次,抢劫财物总价值均为712元,李鹏鹏抢劫作案一次,抢劫财物价值1330元。
据悉,为了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该院先后在辖区15所中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讲授法制课、现场开庭、展示宣传版画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受得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