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长武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冯某(男)与李某(女)离婚。
1985年5月16日,冯某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为生计冯某在外打工,李某在家务农。不料2000年冯某因意外受伤,负债较大,冯某痊愈后又外出打工,李某于2002年夏收后将粮食、财产变卖,以打工为名外出,冯某及家人多方寻找,至今无音信。冯某遂于2009年11月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持和照顾的义务。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 案件在受理后,主审法官多次去李某娘家了解情况,给其父母讲法、讲理、讲情,希望打听到李某的消息,但李某父母表示李某已出走多年联系不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准予冯某与李某离婚的判决,冯某一人苦苦支撑家庭七年之久,其诉请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