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四川民工王开华、夏国斌,陕西民工杨振杰、杨正义为渭城法院窑店法庭送来镶有“爱民之心,利民之事”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被告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雇佣该四位民工在渭河热电厂工作,南通六建以发包方中国大唐科技有限公司及大唐渭河热电厂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四位民工劳务费共65642元,民工们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渭城区法院。
渭城区法院窑店法庭法官本着“把审判工作当作父母交办之事来办,把当事人当做兄弟姐妹来接待”的工作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受理案件后当天便传唤了被告,组织当事人就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