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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法院开庭进社区
作者:张安民  发布时间:2010-04-06 15:05:24 打印 字号: | |
  • 法院在居民小区开庭场景
  • 旁听案件审理
  • 旁听群众讲对案件的看法
  2010年3月30日上午,渭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市朝阳一路泰禾馨苑小区对原告高志孝诉被告咸阳西藏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科教设备厂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三天前,该庭就在社区张帖了公告,并邀请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杨爱云,市政协委员陈旭阳参加旁听。两代表及社区群众50余人参加了旁听,在群众中引起了积极反响。

  庭审结束后,在行政审判庭庭长沙咸云的主持下,召开了座谈会。合议庭全体人员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群众代表及双方当事人参加了座谈。行政庭全体人员认真听取了旁听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表达了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咸阳市纸箱厂董事长杨爱云对人民法院进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进行普法教育、建设法制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通过参加本次庭审活动,使她对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保护劳动者利益,促进企业健康长期发展受益非浅。咸阳市政协委员——西安陈家饮食服务公司经理陈旭阳结合自身的诉讼案件,赞扬渭城区人民法院能深入社区进行开庭审理案件,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和旁听法庭审理。并在座谈会上衷心表达了自己希望当事人双方好好协商,使案件能得到调解处理。旁听群众代表说,人民法院在社区开庭审理案件,消除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法院和法官的隔阂感,宣传了国家法律,使人民群众懂法、守法,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产生了纠纷后,知道通过用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方法步骤,欢迎人民法院今后更多的开展此类活动。

  渭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担负着本院行政诉讼案的审理,行政执行案的审查和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针对分管案件的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利用“五进”活动公开审理或听证,向有管行政机关、企业和群众进行普法的同时,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提高审判质量,预防和化解纠纷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张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