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咸阳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工作实际,3月31日上午,咸阳中院成立少年法庭并举行揭牌仪式。省法院、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共青团、市妇联、市关工委、市公、检、司等部门相关领导莅临成立暨揭牌仪式。
少年法庭设在咸阳中院刑二庭,其职能为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少年法庭的审判工作,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手段,加大教育感化力度,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暴力化、成人化、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等特征,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咸阳中院设立少年法庭就是要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少年法庭,让那些迷途的孩子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之时,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带来的创伤和痛苦,让未成年被告人对前途恢复信心,重新走上健康生活的轨道,让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多一批精力充沛的建设者,少一些违法犯罪的后继者。抓未成年人就是抓接班人,就是保证我们的下一代有素质、不变质,我们的事业不停顿、不中断!
咸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何新春在讲话中指出,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和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咸阳中院少年法庭的成立,正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满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社会要求,顺应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的客观需要的重要举措。咸阳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少年法庭相配套的工作体系,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力度,科学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期更好地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咸阳中院又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就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少年法庭工作等问题展开深度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