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渭城法院执一庭在及时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后,几名干警冒着细雨将案件款1680元上门送交申请人曹礼会手中。曹礼会老人激动地握着干警王权社的手,连声说:“法院执行局干警太好了,感谢你们为我老伴讨回了公道!”。
年近七旬的曹礼会老人,系咸阳市肉联厂已故退休职工沈兰彬的遗孀,因遗属生活待遇与咸阳市肉联厂发生争议,经咸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厂从2009年1月起按月为曹礼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80元,至今尚欠1680元。该案立案后,了解到咸阳市肉联厂已改制,无正常经营收入。渭城法院执一庭干警不畏艰难,多次到该厂留守处做工作,从该厂门面房预收租金中及时执结了本案。考虑到申请人年老行走不便,遂决定将案件款上门送交。
渭城法院正是从一件件审执案件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院党组提出的“把审判和执行工作当作父母交办的事来办,把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当作兄弟姐妹来接待”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