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及时与执行威慑成员单位联系,借助政府力量,促使两起土地补偿案件得到彻底执结,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崔某系旬邑县城关镇连家河村民,2009年该村土地被依法征用后,村上未给其分配补偿款,崔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胜诉后,崔某于2009年7月22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村委会多次阻碍拒不履行。另一案蒲某(女),系旬邑县城关镇西关村村民,其虽已出嫁,但户口并未迁移,而且履行村民义务,同样在该组土地被征用后,没有分到补偿款。
由于两案的被执行人均为村委会,涉及广大村民,处理不好,易引发社会矛盾。倘若采取强制措施,而村级财政均由城关镇农村财务中心统一管理,村级组织无账号,无法进行。面对此情况,执行人员转变执行思路,邀请县财政局、县土地局、城关镇政府等威慑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协助执行,由县财政局给财政所做工作,让城关镇政府领导给村委会做工作,终于案件有了一线生机。
2010年2月1日,在城关镇政府的协调下,法院执行人员在连家河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讲解土地补偿相关法律及村民组织法,最终村委会同意并当场给付崔某赔偿款690元,该案彻底执结。次日,蒲某土地补偿案在各方努力下,获赔案件款18650元。村委会领导纷纷感谢执行法官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