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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殊荣
作者:梁文强  发布时间:2010-02-04 10:18: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咸阳市中院为该庭荣记“集体三等功”,并授予“先进庭室”荣誉,刑事审判庭庭长费征被咸阳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

  2009年,兴平市人民法院坚决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惩治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重新做人的机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96件,其中公诉案件91件,自诉案件5件。审结94件,结案率97.92%。在审结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件4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1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6件84人,拘役5件7人,判处缓刑24件32人,单处罚金2件3人。兴平市人民法院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7人。
来源:兴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