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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法院展开年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作者:永寿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02 09:12:1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月11日,永寿县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对2009年所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评查。此次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逐案、逐项进行评查,主要从信息流程表及立案卡填写是否齐全、卷宗内材料是否符合装订要求、证据材料是否注明提交人、提交日期、是否注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庭审笔录合议庭及书记员是否签名、合议庭笔录是否过于简单、卷宗装订是否符合规范等方面进行评查。对于评查出的存在以上问题的案卷,能够补正的责成案件承办人及时补正,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该院积极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在09年年初即建立有“案件质量联评”制度,严格的评查制度使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审判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07、08年连续二年获得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比一等奖。为了继续保持全院案件质量高水平的优良成绩,该院在案件质量联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党组成员评查工作,促使2010年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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