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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法院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13 09:46:25 打印 字号: | |
旬邑县法院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工作 旬邑县人民法院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200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8件,审结1416件,评查1416件,评查率为100%。其中,评查出优秀案件346件,优秀率为24.4%,良好案件1026件,良好率为72.4%,合格案件44件,合格率为3.1%,无不合格案件,全院息诉服判率为97%,无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在案件评查工作中,该院首先从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入手,进一步细化评查程序,科学量化评查标准,增强了案件评查的有效性。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恰当,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诉讼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审理(执行)效率高,社会效果好,裁判文书及诉讼档案规范。并建立了案件审判质量通报、责任追究和跟踪复查制度,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做到了上月报结下月评查,逐案评查,实行一案一表一登记制度,对小瑕疵能够及时纠正的,主动和办案人员沟通及时补正,并按评查标准打分定等级,对补正有困难的,每季度通报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罚案件承办人。对差错较多的法律文书,公开亮丑,将案件评查及整改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2009年共发通报5期,通报点评案件70余件,处罚责任人50人(次),处罚金额达820元。对经评查认为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评定为优秀的案件,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全体干警案件质量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促升了案件质量。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陕西咸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