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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礼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农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12-14 10:13:45 打印 字号: | |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礼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农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礼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实现案结事了,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处理李孝?业?96户果农诉浙江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金安利、康抗震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该院民一庭果断运用协调处理手段,辗转数地促进该案圆满解决,避免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2009年4月4日,台州市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在礼泉县销售20%杀扑噻及40%杀扑*-磷乳油农药,果农使用后,造成礼泉县以叱干镇南岭头村为中心的方圆五千亩果树出现花苔脱落,叶子干枯等药害,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因赔偿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数百名果农到处反映,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礼泉法院了解情况后,按经销人不同,及时受理了16起案件。

为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礼泉法院对该案件作了认真安排。在经过鉴定和多方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该院韩兆德副院长带领民一庭3名法官去台州市与制药公司协商。途中辗转数地,协调多家部门参与,在果农代表漫天要价和农药公司拒绝赔偿的矛盾冲突中,办案法官给原告方指出要求赔偿损失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又先后多次向农药公司说明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过失,导致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在法官的耐心说服和强烈责任心感化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被告也同意协调解决,原告方欲采取上访途径解决问题的激动情绪逐步打消,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和解,由制药公司给付果农20万元圆满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陕西咸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