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沃土上辛勤耕耘的播种者
——记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晓丽
李晓丽同志,现年3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93年7月从延安大学毕业分配到我院工作至今,先后在独李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03年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至今。参加法院工作十余年来,她一直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勤奋好学,力求上进,共审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800余件,先后九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被县人大、县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05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审结民事案件106件,其中调解64件,调解率达60%,结案数量、调解案件数量均名列全院前茅,受到院领导的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被评为办案能手同时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多元化解矛盾先进个人,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努力学习 不断进取
李晓丽同志毕业于延安大学政教系,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法院工作以后,又认真深入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认真的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她在内心深处树立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排忧解难思想,2007年以来,共记录学习笔记达15000余字,撰写心得体会4篇,与此同时,她将政治学习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转变审判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她认真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检查自己的工作和言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她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两个办法”严格予以遵守、通过努力学习,她在工作中形成了热情、文明、公正、高效的工作习惯,时刻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李晓丽同志把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放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她先后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务法律大学审判专业证书的学习,省法院法律培训班的学习,并且自费购置了大量的法律工具书籍细心研读,成为一名理论知识系统、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
注重办案 一心为民
法官的职责就是维护司法的公正,就是主持和伸张正义、就是保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李晓丽同志从法院工作第一天起,就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投身于审判事业,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为人民排扰解难。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收取办法实施后,大量的民事案件不断涌来,为了及时审结案件,她将案件以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另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工作时间不够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作法律文书。对一些不懂法的群众,她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社会效果非常良好。法官是正义的守护者,社会正义在法官这里得到实现 。在审理吴德福、吴德寿兄弟房屋宅基纠纷一案中,原审依据分家协议,将诉争宅基判决由吴德福使用,但该宅基上的房屋属吴德寿所有,待房屋拆除或倒塌后将宅基交吴德福。二十年来,吴德福反复要求法院执行,但因生效判决存在瑕疵无法执行。我院在该案重审后,将案子交由李晓丽同志承办,她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对方当事人的思想症结,耐心讲解法律规定、作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原告当庭撤诉,使这期长达二十年的老大难案件圆满解决。法官又是贫弱者的卫士,人间最真挚的爱在法律上得到升华。韩彩侠是西铜高速公路上的一名清洁工,在清扫路面时被龙世华所有的大货车撞伤,使双臂骨折,失去劳动能力,家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为了拿到肇事者的赔偿款,韩彩侠和其子一次又一次的到交警部门跑,但龙世华付了6300元医疗费后但拒付余下的部分,韩彩侠在万般无奈下,将龙世华和肇事司机告上法庭,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李晓丽同志对被告一方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予以履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正执法 清政廉洁
随着社会的日趋多元化,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极为复杂,形形色色的压力影响着办案的法官,也困绕着李晓丽同志,但历经十余载,经历了各种考验与诱惑的她私毫不为所动,坚守法官操守,不徇私情,秉公办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官公正廉洁的形象。2005年她在审理一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件中,被告周彩娥系其一位亲戚,副本送达后,周彩娥立即来找她,说亲帮亲,邻帮邻,这次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就全看你的了,面对亲情的压力,她也曾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一想到胸前佩戴的国徽和国徽上的天平,她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说服其亲戚,在无数次的劝说下,其亲戚终于自觉履行了返还财产义务。2007年她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案件未开庭,被告就通过本院的几位同事来说情,为此,她也曾犹豫过,是不得罪同事呢,还是依法审理,最终她说服了自己,为了法官的神圣职责,理应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于是她顶住压力,依法判决被告败诉,尽管事后,同事对她有些不满意,但她却内心无愧。周娟与周民系一母同胞姐弟,姐组出嫁乡下数十年,为争夺位于县城其父母的遗产(一院房产)与弟弟反目,弟弟一纸诉状将姐姐告上法院,案件在审理中,姐姐为了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想方设法找熟人,拉关系,她的一位亲戚是与李晓丽一起玩耍长大,关系非常要好的同乡,她的这位亲戚多次来找李晓丽要求将房产判于周娟,并给李晓丽送来了礼物和2000元现金,李晓丽好言相劝,说官司的输赢与这没关系,关键在于案件事实,但她的这位同乡就是不听,李晓丽万般无奈之下说你要是再不拿走,那么你明天到院监察室领取,她的这位同乡一看没办法将礼物和金钱拿了回去,姐姐一看未用金钱将路通开,就煽动其儿子到法院威胁李晓丽,说如果这房产不判给她,他将怎么怎么样,李晓丽丝毫未被他的威胁所吓倒,秉公处理了该案。判决下发后,姐姐到法院大吵大闹,可对李晓丽来说却感到了作为一名法官内心深处的那一份踏实。
李晓丽同志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