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的瑰丽
周密霞,乾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个长期坚守审判一线平凡普通的基层女法官,咸阳市第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2008年乾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自1988年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县法院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近年来,她所办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9 %以上,判决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缠诉现象。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带着情感带着责任去办案,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纠纷,让社会多一份和谐安宁,她就是带着这种价值取向,20年,一路走来。
2007年在审理乾县一农民诉陕西省某著名大公司侵权赔偿纠纷一案中,因该公司经营的国道排水涵洞每到雨季便有污水流入原告路边果园,导致果树大部分腐死、减产,给原告造成了相当的经济损失。因诉前双方已经多次交涉无果,故审理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一个要求法官主持公道,一方即要维护企业企业的形象,又想不损害自身利益,不承认侵权事实。在积极奔走、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周密霞同志根据法律事实做出了判决,被告不服,上诉后经中院主持调解维持了原判的内容。拿到调解书的原告再次来到乾县法院点名要求周密霞同志为其执行。这本来不是她的份内事,由执行庭执行即可,但她没有拒绝,她想看到她亲手所办的案件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接到周密霞同志执行通知电话几个小时后,被告将执行款交到了周密霞手中。上百次的电话联系,十多次的现场勘查取证,十多次的耐心调解,看到经历一年多时间原被告最终紧握的双手,案结事了时,她才长长松了一口气,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二十年来,从走进法院的那一刻,她就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无比忠诚与热爱,怀着一种简单朴素的法律情结一路锵然而来,她始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把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为她的奋斗目标。
周密霞同志负责的民事审判二庭主要审理商事、合同、破产等案件,案件复杂,工作量大。尤其是企业改制、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难度大,程序复杂,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近几年由她主持审理了多件破产案件,每件均公开、公正、稳妥、及时得到处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理乾县造纸厂依法破产一案中,清算组发放职工安置费时,一名腿有残疾的职工提出他是因工致残,要求享受残疾补助费。但其档案中无有记录,厂里也无文件等证明。清算组同志以此理由回绝了他的多次要求。之后他几乎天天到清算组理论吵闹。周密霞同志得知此事后,要求清算组立刻放下其他工作,认真查清该职工是何时受伤,是否公伤。同时,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当查清确为工伤残废时,这位职工很快拿到了残疾补助金,使原本已陷入困境和绝望之中的家庭重新燃起了希望。“如果不是周法官,我的孩子可能要缀学,我的妻子可能要离我而去,我或许已经自杀……她是一位好法官啊!”那位职工事后由衷地感慨道。
多年来,周密霞同志不断学习,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方法,她将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相结合,将责任与职责相结合,将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相结合,以她独到的耐心与细腻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矛盾纠纷,使那些原本极端对立的当事人在她的感动下最终握手言和。对于每一件分到她手里的案件,她都认真研究,耐心工作,从不轻易下判。去年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借款时间较长,情况复杂,且是发回重审案件,接案后周密霞同志认真了解分析案情,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但因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多次调解无果。在此情况下,此案本可一判了之,但考虑到判后矛盾仍不能消除以及判后的社会效果不好,她断然放弃了这一做法,而是继续多方面做双方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忘我工作不懈努力下,此案最终调解解决,双方对结果都十分满意,并对她表示由衷地敬佩和感谢。“我们办案子,不是为追求数量多少,而是每件案子办完,觉得心中无憾,对得起自己的职责,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就是多年来她对人生的真挚感悟,对司法事业的深刻解读。
周密霞同志一年内个人办案40余件,位属全院之首,数量虽不算多,但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群众的考验、良知的考验。她工作几乎到了忘我的地步,对她来说休一次节假日都算是一种奢侈。在法院、在群众心目中,她是一位好法官,在家庭生活中,为人妻、为人母的她却感到万分惭愧,爱人在西安工作,为了不影响工作,她把孩子送到西安,由爱人照管,一心扑在工作上,双休日也很少去西安与家人团聚。丈夫的理解与支持,使她欣慰却又惭愧,因为工作,她为家庭付出的太少太少。
周密霞同志为了热爱的司法事业,无怨无悔地奉献着她的热情、她的青春,在一次次地成绩和荣誉面前,她平静而淡泊,她说:“我是一名法官,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应尽的职责”。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这或许是对周密霞同志最真切的写照。平平淡淡生活,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人,这是她最朴实的人生追求,她时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为最高的行动纲领,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用她的赤诚,捍卫着正义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