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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12-09 14:23:3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公正执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淳化县人民法院今年在目标管理方案中,给各审判业务庭下达当庭宣判率要达到60%以上的考核指标,从而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庭审技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为了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结,该院在坚持实体处理和诉讼程序并重的同时,不断探索简便、高效、快捷的办案方式,在加大庭审方式改革力度的基础上,以当庭宣判为重点,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除重大、复杂、疑难和社会反响大的案件上审委会讨论外,其他案件一律放权合议庭,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自行当庭宣判。对当庭宣判率未达标者,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被否决。同时,为防止片面追求当庭宣判率,而忽视案件质量,该院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二审改判或自查自纠中被定为错案的案件,除对承办人进行错案追究外,还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该院所审结的各类判决案件中,当庭宣判率为65%,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也比往年同期提高26%
责任编辑:陕西咸阳法院